工作职责:
1.负责监察体系的建立与运行,拟定、完善集团监察制度与流程;
2.制定专项监察工作计划,对举报或审计部门提交的案件线索进行定性分析,组织开展专项检查、内部巡察等工作;
3.对集团内部员工及管理人员涉嫌职务侵占、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、挪用资金等涉嫌经济犯罪案件的查证(包括调查、取证、面谈、确定案件的性质);
4.对集团管理人员及员工的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,并出具处罚建议。
任职资格:
1.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;
2.具备公检法从业背景经验,从事经侦、纪检监察工作者优先;
3.具有较强的分析、判断、协调及写作能力,善于沟通及谈判;
4.为人正直,有责任心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5.抗压能力强,能适应出差。